惠东县住建局关于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12·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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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建局关于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12·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612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明泰电厂项目部12·6”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惠州市安委办《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明泰电厂项目部“12·6”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惠安办〔2021〕15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建工股、县质安站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建工股主要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计划、工作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二)检查督导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明泰电厂项目部“12·6”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惠安办【2021】155号)等有关要求。

四、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以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条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和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搭建活动板房使用的材料和外脚手架安全立网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方面的情况。

、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检查工作,充分认识防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备查工作,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报告留存项目部备查。

(二)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并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实施动态扣分处理,对相关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和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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