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我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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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我县建筑施工消防

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17]305号

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施工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我局于2017年5月8日至19日继续深入开展我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消防形势,明确工作目标。

目前,我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但仍存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及企业务必要认清我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以落实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建筑工地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工作任务,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和临时活动板房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建工地相关责任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有效防止在建工地消防事故发生。

(一)排查整治时间: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5月7日。

有关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工地存在的消防隐患及临时活动板房使用的材料做好排查、统计和整治工作。

2、我局专项检查阶段:2017年5月8日至19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全县在建工地及工地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活动板房。

(三)排查整治内容:

1、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2、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3、重点突出检查工地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活动板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是否达到A级,当采用金属夹心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是否为A级;

4、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5、是否按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良好,逃生自救设备是否齐全;

6、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是否设置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工人宿舍临时用电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8、用火用电是否有审批手续;

9、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宣传,强化教育。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紧密围绕检查工作,大力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规行为、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改正并跟踪落实;对未在限期内按要求整改或存在重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的工地,我局将责令有关项目停工整改,并根据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动态扣分;对存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移交相关单位;对严重危及公用安全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将提请上级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对有关企业依法实施停产停业。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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