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季度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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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201027

 

2010年第三季度

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

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今年96日至10日,我局组织了以饶振彬局长任组长,陈立荣、周治贤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建工股、质监站和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了2010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大检查(我局和县人社局、安监局联合组织开展的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一并进行)。现将这次检查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43个,受检施工企业37家,监理公司16家。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组织检查,对受检企业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对29个工程的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量化扣分,并责令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2份,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工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8 份。《安全监督抽查记录》3份。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企业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施工管理、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如下: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存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或不到位管理现象,没有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次数少,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

(二)部分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不落实,主要表现为:没有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或对指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没有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全面,缺乏针对性。

(三)个别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没有采用合格的配电箱。脚手架缺少拉结,架体变形,无设置扫地杆,安全网破损脱落,施工层脚手板没有满铺;未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未落实消防措施,现场灭火器配备不足或气压不够;工人宿舍管理混乱,宿舍内电线乱拉乱接,宿舍和厨房未分开设置。

(四)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够完整。有部分工地现场安全资料未跟上工程的施工进度,资料的签名、盖章不齐全或签名由同一人代签,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数据雷同,自检资料形式化;现场施工技术资料未能反映出施工现状,收集不齐全;部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没有按照省统一用表的格式进行编写归档。

(五)部分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或没有持有效证件上岗。部分建筑机械设备没有落实定时定人进行维护保养,部分起重机械没有按规定办理初次登记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平时的例行检查也是马虎了事,维护保养记录流于形式。

(六)部分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对实施“平安卡”制度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项目没有使用刷卡系统,将刷卡机搁置在办公室;二是部分项目部报名参加培训考核采取以多报少,持卡人员与实际工人数不符;三是监理企业对“平安卡”制度落实情况没有纳入监理范围,也没有按规定每月向安监站报告“平安卡”实施情况,使用率低;四是部分在建项目的平安卡使用信息没有上传到省的“信息系统”。

(七)个别企业对现场文明施工不重视,主要表现在:工地围挡不完整,周围杂草丛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食堂、宿舍、厕所卫生不达标;工地出口没有硬底化处理,未设置清洗车辆设备,驶出车辆未清洗;除四害措施不到位等。

(八)一些项目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规范、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仍存在不少质量通病,主要表现在:混凝土梁柱接头不平顺,截面尺寸偏差较大;混凝土养护不到位;砌筑工程方面,部分工地使用质量较差的水泥砖或违规使用粘土砖,未落实新型墙材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企业对建筑节能方面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项目没有按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

(九)劳动用工方面:部分施工企业未严格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务工人员的管理不够规范和完善,仍有个别项目部未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三、检查结果

(一)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管理较好的项目有:1、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合正尚湾新城一期商品住宅”工程;2、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惠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海湾海宸度假酒店、住宅小区”工程;3、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州广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海湾中区海尚·湾畔一区项目”工程。对上述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二)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用工方面管理较差的项目是:揭阳市惠来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惠阳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惠东县金河湾花园二期”工程。对此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项目部的监管,抓好各级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版本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的内容,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的落实。各施工企业必须完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信息的上传报送工作;各监理企业要将“平安卡”系统使用和信息上传报送工作纳入安全监理内容,并定期(每月一次)向县安监站报告所监理项目“平安卡”制度实施情况。否则对未实行“平安卡”制度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将采取从严进行“量化扣分”、责令停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办法进行处罚。

(四)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按照国家住建部2009年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对重大危险源严格进行管理。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申领工作。

(五)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惠东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巩固县城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创卫”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为改善我县市容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意见》,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分户验收,以保证分户验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

 

 

 

 

 

 

  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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