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上半年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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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201145

 

二〇一一年上半年全县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报

 

各规划建设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的开展,今年530日至62日,我局分别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工程项目34个,受检施工企业26家、监理公司17家。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施工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组织检查,对受检企业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责令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工地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和《暂时停工整改通知书》2 份,对存在一般施工安全隐患的工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2 份;对存在较大质量隐患的工地发出《停工通知书》1份,对存在一般质量隐患的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23份。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企业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施工管理、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建筑企业、监理公司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力度有所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大部分受检企业已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大部分施工现场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了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操作能力。

(二)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结合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的开展,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能按《惠东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加大文明施工的投入和管理力度,积极支持和配合“创文”工作。县城大部分在建工地都能按要求设置围墙(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不占道施工,施工作业区、办公和生活区安排较合理,工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工地食堂、宿舍、厕所都能保持每天清洁卫生,较好地提高了我县建筑业文明施工整体水平。

(三)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方面。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都能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部分现场采用住建部推广的配电箱,提高了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大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能按规范搭设,脚手架材料、拉结、剪刀撑设置基本符合要求。“三宝、四口”、“临边”的安全防护也得到较好的落实。施工现场起重设备能按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钢筋加工机械、搅拌机等施工机具能按要求设置配电系统,并建立使用档案,加强维护保养,保证了施工机具的正常使用。

(四)工程质量方面。大部分施工企业能按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质量通病防治等规定组织施工,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先检后用”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经现场测量,大部分受检工程的混凝土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砼表面密实、平整,较少出现蜂窝、露筋等缺陷。砌筑工程表面垂直度、平整度较好,砂浆饱满,灰缝均匀。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五)施工技术、安全资料整理方面。大部分施工现场的施工资料整理较规范,能按要求分类整理,资料内容也比较详细具体,能反映现场施工情况,钢筋、水泥等材料送检报告收集整理也比较完整。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管理松懈,存在以包代管、怠于管理的现象,人员到位不足情况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存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或不到位管理现象,没有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工地现场管理混乱,个别企业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监理机构的持证管理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现象较为突出;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不落实,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次数偏少,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个别施工企业对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挖孔桩等分部分项工程在没有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按程序审批即组织实施。个别企业对“平安卡”培训、考核和使用不够重视,没有把“平安卡”制度落实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理内容。

(二)安全措施不够落实。个别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TN-S接零保护和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电线乱拉乱接,配电箱破旧,没有采用合格的配电箱;脚手架的连墙件、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无设置扫地杆,架体变形,没有使用合格安全网,首层和作业层脚手板没有满铺;“三宝、四口、五临边”和消防隐患措施不落实。

(三)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严格按施工规范、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主要表现在:混凝土梁柱接头不平顺,截面尺寸偏差较大,个别工地蜂窝、麻面、露筋现象普遍,局部混凝土不够密实;砼构件强度回弹值虽然比较高,但混凝土碳化深度较大;砌筑工程方面,部分工地使用质量较差的水泥砖或违规使用粘土砖,轻质砖施工工艺不规范,未落实新型墙材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砂浆不饱满,和易性和强度偏低;个别工地阳台拦河压顶和通长窗台未按设计要求使用钢筋混凝土,严重影响其整体性和稳定性;企业对建筑节能方面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项目没有按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

(四)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够完整,存在缺项问题。部分工地现场存在只重视施工进度,忽视施工管理的必要程序和施工过程的必要签证问题。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资料的签名、盖章不齐全,并存在代签名现象。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流于形式数据雷同。个别项目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内容简单,总监巡视形式化,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或停工整改。大部分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资料未及时完善。部分房地产项目未实行分户验收制度。

(五)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个别企业对文明施工不重视,经费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没有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和施工机具布置,施工现场凌乱;部分工地现场办公场所、工人宿舍、厨房、仓库等采用石棉瓦、油毡纸搭设;工人文化娱乐设施基本空白,工人生活设施简陋,工人宿舍、厨房、厕所的卫生条件较差;部分工地出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槽并配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车辆污染路面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工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清运,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

三、检查评比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经检查组综合评定,结果如下:

(一)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管理较好的项目有:1、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惠州远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恩歌源·东方御景”项目;2、汕头市顺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惠东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的“惠东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公寓楼”项目;3、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惠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海湾海宸度假酒店”项目;4、广东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佛山市顺德区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惠东县城南新区厚园项目A地块高层”项目;5、汕尾市城区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惠州广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惠东县意源酒店”项目;6、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尚湾畔一区”项目。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二)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管理较差的项目有:1、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惠州市金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惠东国际新城二期”项目;2、汕头市潮阳第七建筑总公司承建,惠东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的“惠东县吉城花园”项目。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项目部的监管,抓好各级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相关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二)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住建厅《关于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通知》、《关于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对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扎实抓好层级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严格按照要求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各施工企业、起重机械租赁公司要按照惠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1499)要求,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使用登记和安装告知等相关手续,防止建筑起重机械事故。

(五)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的落实。各施工企业必须使用“平安卡”应用系统并做好信息的上传报送(每月不少于1次)工作;各监理企业必须将“平安卡”系统使用和信息上传报送工作纳入安全监理内容,并定期向县安监站报告所监理项目“平安卡”应用情况。

(六)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按照国家住建部2009年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省住建厅2011年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设备、超高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严格进行管理。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申领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培训、考核。

(七)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惠东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大文明施工管理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坚决纠正和制止占道施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淤泥污染道路等脏、乱、差现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改善我县市容环境,为我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八)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分户验收,以保证分户验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后,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

(九)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完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监督部门,各规划建设所,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

 

 

 

一一年七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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